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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南昌7月7日電 記者黃輝 通訊員張濤 萬小平 女子使用他人遺失的身份證,前往銀行騙領信用卡。今天,江西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今年5月16日,李某使用他人遺失的身份證前往中國建設銀行南昌市某支行辦理銀行卡業務。在填完開戶資料交至銀行櫃臺並繳納50元開卡費後,銀行工作人員發現該女子使用的身份證並非其本人,於是立即報警並將其控制。 (原標題:冒名開戶 女子用他人身份證辦卡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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